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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人业务学习|一起补偿主体错误的行政征收行为引发的疑难行政诉讼案件分析

TIME:2021-11-28 09:23:56 | VIEWS: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大量城中村的房屋具有不同于普通商品房的身份性、历史性和限制性等特点,形成了诉讼实务中农村房屋和宅基地转化为国有划拨土地后拆迁补偿纠纷的现实问题,同时也形成了诸多的办案难点。2021年11月27日,河南强人律师事务所王文学律师以《补偿主体错误的行政征收行为引发的疑难行政诉讼》为题,向全体律师分享了诉讼案件实务经验。

文学律师承办的拆迁补偿纠纷历时近三年,经过民事一审、二审,行政一审、二审,涉及的问题包括土地、房屋权属侵权提起何种诉讼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主体与建设主体不是同一人时,在拆迁中如何分配拆迁权益?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能否通过继承取得等王文学律师总结了近三年办理该案的实践经验,系统梳理了此类案件的特点、办案难点及成因,并就如何申请再审提出自己的观点和思路引发了大家深入的思考和讨论

全体参会律师针对该案被告通过买卖的方式拆掉原房屋盖新房是否合法、出卖人是否有权处置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权属、在没有新的证据的情况下认定土地买卖协议无效是否可行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最后大家一起讨论得出了如下解决问题方案:1、如申请行政再审,应当针对省高院二审裁定认定的部分进行逐一分析和反驳;2、根据省高院的二审裁定认为部分,作为新证据不用先确权可直接另案提起民事侵权诉讼;3、如打侵权之诉,关键的赔偿损失金额如何定,是按照被告拆房时的损失还是按照征收补偿时可得利益损失,要注意收集指导案例,防范诉讼风险。

本次深入探讨疑难行政诉讼法律实务,为大家在办理类似案件时提供了指引和方向为全体律师在今后办件过程中抓住争议焦点,提高效率,最大权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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