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哲,女,汉族,1983年2月出生,2006年5月本科毕业于中国传媒大学社科学院法学专业,2006年7月通过公开招录考试考入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检察,2007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取得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2018年6月从检察院辞职。
刘哲律师有多年的公诉、批捕、检委办工作经历,熟悉公、检、法三部门刑事业务流程,积累了400余件刑事案办理经验,深刻理解刑事案件中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及羁押必要性审查相关的法律规定及检察官思维,能有效把握案件时机,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刘哲律师执业以来致力于刑事辩护、民间借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及公司刑事法律风险防范等领域的业务研究。参与办理的案件中,两起案件作出事实不清不批准逮捕决定,一起案件作出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决定;三起案件被告人被判处缓刑,一起被判处拘役;两起案件相对不起诉;一起案件二审改判减刑一年半。
刘哲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尽心尽职为顾问单位排忧解难、预防法律风险、处理诉讼案件,多次受到当事人的好评。